何种情形下车辆需要注销?
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若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或机动车灭失,亦或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以及因质量问题退车,机动车所有人均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不存在时应如何注销?
车辆不在通常存在两种状况。倘若因失窃,应先前往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之后,一般历经 3 至 6 个月,若仍未找到车辆,公安机关会开具证明给您,您可携带此证明前往车管所进行注销。若是由于经济纠纷致使车辆不在您手中,那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待获取判决书后再前往车管所销户。
车辆注销所需手续
1. 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于车管所填写);
2. 机动车登记证书;
3. 机动车行驶证;
4. 若属于机动车灭失的情况,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灭失证明;
5. 若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情况,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6. 若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情况,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