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提及冷却液不可混加,想必您会对我心生不满。毕竟众多车主定然目睹过外头维修店的操作,以及论坛中老司机们混加的情形。然而,表象往往具有迷惑性,倘若您未洞悉其中的玄机,混加便会给发动机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害。
▶倘若成分相同且颜色一致的冷却液,则可以混加
汽车冷却液品牌繁多,型号各异且颜色多样。常见的汽车冷却液以乙二醇水基型为主,亦有丙二醇和丙三醇类型。其颜色丰富,常见的有绿色、蓝色和粉红色等。此类汽车冷却液不可混加,因为不同品牌、型号及颜色的冷却液,其配方、成分及比例均有所不同。一旦混加,多种化学成分之间会产生化学反应,致使冷却液丧失原有特性。
倘若冷却液添加过量,在汽车使用时受热膨胀,会从泄压阀中排出,这并不会带来太大影响,只不过会留下些许污迹罢了。但最为妥当的方式,还是使用针筒抽出超过最高水位的冷却液。通常,冷却液的加注量应介于 max 最高水位刻度与 min 最低水位刻度之间,并且需在车辆静止的状态下添加,若在热车高温时添加,水位测量会不够准确。
请注意:倘若车主选用的是劣质产品,此时添加过量的冷却液会加速发动机的损坏,溢出的液体还可能腐蚀电线等设备。
冷却液的更换周期
冷却液需定期检查并更换,大多数家用车约每两年或行驶四万公里左右更换一次。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参考的更换周期,具体还需依据车辆的实际使用状况而定。倘若为营运车辆,例如出租车之类,就需要更为频繁地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