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灯包括前雾灯和后雾灯,它们的作用存在差异。前雾灯能够穿透浓雾,发挥提醒对面驾驶员的作用;而后雾灯的关键作用在于,当处于雾、雪、雨或者尘埃弥漫等能见度低下的环境中,便于车辆后方的驾驶员发现自身车辆。
雾灯只有在能见度低于 200 米时才可开启,不过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当能见度大于 200 米时,大灯、示宽灯以及尾灯已经能够提供充足的照明和警示效果;其二,此时的雾气能够使雾灯光线变得柔和,且视线不佳,需要雾灯作为补充照明。
1、前雾灯
前雾灯并非用于照明,而是提供高亮度的散射光源,其强度旨在穿透浓雾,以起到提醒对面驾驶员的作用。虽然它能够照亮小范围区域,但是若在正常情况下使用,足以让对面驾驶员感到眼花缭乱。所以,前雾灯不能在正常状况下启用,仅在浓雾时使用。哪怕是大雨天气,也只需近光灯,雾灯并不会提供任何帮助。
2、后雾灯
后雾灯的主要用途是在雾、雪、雨或者尘埃弥漫等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中,让车辆后方的汽车驾驶员能够轻易发现自身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58 条对于雾灯的使用有如下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1、当能见度在 200 米至 500 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 80 千米每小时,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 150 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若能见度在 100 米至 200 米时,必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 60 千米每小时,与前车保持间距为 100 米以上;
3、要是能见度在 50 米至 100 米时,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 40 千米每小时,与前车的间距在 50 米以上。
4、当能见度低于 50 米时,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规定采取局部和全路段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