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法》,定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需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其金额与交付期限。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债务,则无权索回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履行债务,则需双倍返还。相较而言,订金在相关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可被视为一种预付款。
当消费者购车后由于某些原因反悔时,4S 店有理由拒绝退还定金。不过,我们能够采取一些举措来争取退还定金的可能。最优的方式是通过协商处理,作为反悔的一方,我们应当保持谦逊的态度,并尽力争取全额或部分退还定金。倘若 4S 店态度坚决,我们可以考虑向市场监督局反映,这会给 4S 店带来一定的压力。
为防止出现定金不予退还的状况,我们在购车期间交付定金时应当谨慎。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尤其留意那些明确标明“定金一律不退”的条款,以防受骗。要是 4S 店口头承诺可退还定金,务必在合同中予以注明,如此一来既能为自己的权益提供证据支撑,又能降低潜在风险。
然而,在二手车市场中,倘若交付定金后反悔,收回定金的概率较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更为审慎。因为二手车经营户大多为个人,他们对售后问题并非特别关注,通常会坚守“购车者反悔定金不退”的原则。所以,在进行大额消费时,务必要特别留意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