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规则是指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评定,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
驾驶证新规实施起来之后,扣分规则从之前的12分、6分、3分、2分、1分,变更成为12分、9分、6分、3分、1分,具体相关的内容如下:
1、扣1分,驾驶机动车期间没有根据规定使用灯光,驾驶货车承载量超过最大允许量的30%。驾驶人没有系好安全带,擅自对已经登记的车辆结构进行变更,直接在道路上行驶,驾驶摩托车出行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2、扣3分,在城市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行驶没有在规定的道路上行驶,在行驶车辆期间有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没有根据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快速公路上或者高速公路之外道路上逆行。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没有休息,通过人行横道没有降低车速和避让行人,没有根据规定使用灯光,以及设置警告标志。
3、扣6分,驾驶客运汽车、校车或者旅游客运车出行,核载人数超过规定20%。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核载人数超过规定人数20%以上,但没有达到50%。驾驶放射性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在道路上行驶,没有根据指定路线、时间以及速度行驶,驾驶载货汽车出行,载货量超过最大重量的50%。没有根据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依然存在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没有构成犯罪行为。
4、扣9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存在违停的行为,没有悬挂车牌或者故意遮挡车牌、准驾车型不符。驾驶7座以上的载客车辆,核载人数超过50%,但没有达到100%。驾校中型或者校车以上的客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5、扣12分,伪造驾驶证、车牌或者行驶证,酒后存在驾驶行为,轻伤或者死亡后事故逃逸,没有构成犯罪行为。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公路上存在逆行或者倒车的行为,驾驶旅游客运汽车、校车或者公共汽车,超过核载人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