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是指行车人员在驾驶车辆时,无视道路上的禁止标线所指示的禁止行驶区域或者禁止做某种行为的标记而擅自通行或者变道。
所谓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就是指在道路交通行驶过程中,违反了禁止标线通行。禁止标线就是指道路上各种黄色虚实线、白色虚实线等。以下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几种情况:
1、 进入导向车道内压到了边上的白色实线。
2、 在行驶时,因超车、偏离车道行驶而导致压到道路中间的单、双黄色实线,压到或者跨越都是违法的。
3、 在黄色网状、或者在路边禁止停车、临时停车、长时间停车内区域停车。
4、 不允许掉头、转弯的路口,如果车辆违反了禁止掉头、转弯的行为,都是违反了禁止标线指示。
在4月1日新交规实施之前,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将依法扣处3分,而在4月1日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之后,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的,由原来的3分下调至1分。也就是说,现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扣1分,罚款20-200元。
根据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的,一次记1分。此外,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也是扣1分。
①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
③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④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⑤驾驶的载货汽车载物超贵最大允许总质量的30%;
⑥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以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⑦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载货汽车;
⑧驾驶机动车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