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商用车已成为实现“双碳”目标、节能减排、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的重要载体。
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潜力是指市场依托现有新能源汽车发展基础,市场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潜在能力。中国汽车消费市场具有较明显的区域差异性,通过评估区域市场发展潜力,可以为区域间寻找差距、补齐短板,并为企业投资布局及市场进入提供必要参考。
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设置了消费特征、市场容量、产业配套和营销售后4个一级指标进行分析,并细分出14个二级指标,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自治区、直辖市)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市场进行分析和评价。通过收集统计局公布的各省人口及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得到消费特征指标,整理各省汽车保有量数据及汽车上险数据得到市场容量指标,并根据各省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marklines网站的产业布局信息、中国充电联盟的基础设施信息得到产业配套指标,结合本站提供的经销商及售后服务网点的营销售后指标,选择熵权法来获取各项指标的权重,最终计算得到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自治区、直辖市)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
另外,由于2022年部分数据缺失,我们对缺失值进行如下处理:
1)人口密度:沿用国家统计局的2021年人口数据进行人口密度计算;
2)15-64岁人口数量:沿用国家统计局的2021年15-64岁人口数量;
3)千人汽车保有量:基于国家统计局公开的近3年各省民用汽车保有量,选取趋势函数,计算得到2022年的绝对值指标。
一、2022年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不断激发
2022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汽车行业克服众多不利因素冲击,全年产销稳中有增,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渗透率也再创历史新高,达到25.6%,高于2021年12.1个百分点,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新能源汽车作为引领新消费的热点,正在成为推动汽车市场发展的主要牵引力,迎来主动消费的时代。
通过对31个省级行政区(自治区、直辖市)的消费特征、市场容量、产业配套以及营销售后指标的综合分析,得出31个省级行政区(自治区、直辖市)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
二、市场消费特征指标分析
区域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特征主要包括区域内常住人口密度、15-64岁人口数量、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指标。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进步与各省市经济变化存在联动、相互促进关系,充分认识区域宏观经济、人口变化情况等消费特征指标,能够得到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区域。
■人口密度
人口密度是影响汽车消费的因素之一,人口密度过大会将会造成道路交通压力大、停车困难、充电设施资源紧张等问题,对于汽车消费需求存在一定负相关性。根据数据显示,上海的人口密度远超于其他各省市位居第一,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广东、山东、浙江、河南、安徽9个省市的人口密度超过400人/平方千米。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沿海省市的人口密度仍在小幅提升,道路交通拥堵、基础设施紧张、车辆限号限行等多重因素,在一定程度可能会削弱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吉林、黑龙江等东北地区及宁夏、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西部地区地广人稀,汽车消费市场存在较大的可挖掘空间。
■15-64岁人口数量
15-64岁人口属于国际上劳动适龄范围,也是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主力军。15-64岁人口数量越大,则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潜力越大。广东的15-64岁人口总量以明显优势保持全国第一,广东、山东、河南、江苏、四川5省的15-64岁人口数量超过5000万人,潜在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比例较大,消费市场空间相对广阔。海南及宁夏、青海、西藏等西北地区的劳动力人口基数小,潜在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比例较小,消费市场空间相对狭窄。另外,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正在向老龄化方向发展,2022年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为14.9%,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可能导致消费者群体减少。
■ 人均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标志着居民的购买力,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将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
2022年,上海和北京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超过7万元的明显优势,领先其他省份。浙江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居前三,首次突破6万元。江苏、天津、广东、福建紧跟其后,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4万元。TOP8省份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部来自东部沿海地区,居民消费潜力大。中部省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多位于3万至4万区间,西部及边远地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在2万至3万区间,未来中西部地区的居民消费潜力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 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将有利于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扩大。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5.0%。西藏以6.9%的名义增速在全国居首,有17个省份的增速超过全国水平,其中,除了福建、山东、河北,其他14个省份均处于中西部地区。
2022年受疫情多点散发对经济和企业运行的影响,各省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较2021年明显下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保持高位,带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0%和5.3%,快于全国居民收入增速1.0和0.3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5%和2.9%;以西部地区为1,东部与西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上年的1.62缩小至1.61,下降0.01,地区间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随着宏观经济形势转好,叠加已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各省都在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居民收入,带动居民消费,将进一步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持续增长。
■ 消费特征指标整体分析
利用熵权法获得消费特征指标的4个二级指标(常住人口密度、15-64岁人口数量、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权重,计算得到31个省级行政区(自治区、直辖市)的消费特征指标。
得益于庞大的劳动力人口基数和高位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广东、北京、浙江、上海、江苏、山东的2022年消费特征指标明显高于其他省市,稳居全国前六,具备良好的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群体基础以及居民消费能力。宁夏、新疆、西藏、甘肃、青海等西北地区,黑龙江、吉林等东北地区,云南、贵州、海南等西南地区,消费特征指标处于全国后10位,未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受到202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大幅波动的影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降幅较大的西藏、海南、吉林的消费特征指标有所降低,其他各省市的消费特征指标有所提升。
未来经济较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能力将持续高位,需要结合用户需求以及电动化智能化技术发展,保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中部、西南地区有较明朗的新能源汽车消费前景,需要加快产品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展市场空间。西北、东北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能力有待提升,需要结合政策支持以及高性价比的产品,进一步挖掘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三、市场容量指标分析
区域新能源汽车市场容量主要包括区域内民用汽车千人保有量、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和私人购买积极性等指标,通过对标量化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分析不同地区的市场容量水平。
■ 千人汽车保有量
据公安部统计,2022年全国汽车3.19亿辆,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0%。2022年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近230辆,虽然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但远不及发达国家,未来仍有较大的汽车消费潜力。2022年,浙江、内蒙古、山东、北京的千人汽车保有量稳居前四。东部地区的民用汽车千人保有量普遍较高,市场发展相对成熟。四川、甘肃、贵州、江西、湖南等中部、西部地区的民用汽车千人保有量相对较低但增速较快,有待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发展。
■ 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
新能源商用车已成为实现“双碳”目标、节能减排、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的重要载体。商用车为空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来源,中国商用车在机动车总保有量占比约12%,但商用车能耗量占交通运输领域总能耗的51%,碳排放占比65%。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3+2”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8+3”换电模式示范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等支持政策密集出台,为新能源商用车带来市场利好机遇。各大商用车企业制定新能源规划、加大产品投入、优化产品服务,重卡换电、新能源商用车租赁服务等围绕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新模式加速推动新能源商用车发展。
2022年,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开启高速增长的模式,根据商联会数据统计,全年新能源汽车商用车销量约33.8万辆,同比增长79%,新能源渗透率10.2%。2022年,大部分省份的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有明显提升。上海、海南、广东、重庆、北京的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增长势头十分强劲,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超过20%,明显高于其他省份。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高于全国均值的12省市主要位于东部、中部、西南地区。受限于新能源商用车冬季续航里程衰减等产品性能,甘肃、新疆、宁夏、青海、西藏等西北地区和黑龙江、辽宁等东北地区的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有待完善政策支持、优化基础设施、创新商业模式等方式,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
■ 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
随着支持政策持续推出、产品性能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叠加供给改善需求和油价高位运行,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市场火爆,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逐步提高。根据乘联会数据统计,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零售567.4万辆,同比增长90.0%。乘用车新能源渗透率达到27.6%,较2021年提升12.6个百分点。
2022年,全国各省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均有显著提升。在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牌照路权优惠、公共领域电动化、基础设施完善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上海和海南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超过40%,稳居全国前两名。广西、浙江、天津、广东、北京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紧跟其后,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超过30%。
从区域来看,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等华东各省的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大且渗透率高。华南地区主要贡献来自于广东、广西,广东的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上险销量高达75万辆,遥遥领先于其他省份。华北地区以北京、天津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领跑,但河北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低于全国均值。中西部省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不断延伸,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快速增长,重庆、安徽、陕西、湖北、贵州的新能源渗透率较2021年增长超过12个百分点。新疆、青海、黑龙江、西藏等东北、西北地区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普遍较低,有待结合区域特点及产业特色,配合推广政策和基础设施,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
■ 私人购买积极性
新能源乘用车个人所有权的占比能够有效反映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程度,私人购买积极性越高,区域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越大。随着诸多利好政策的实施,企业加快推出优质、高性价比的新能源车型,促进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意愿不断增强。过去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主战场为一线城市。随着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及经济性逐步得到消费者的主观认可,非限购大型城市、中小城市和县乡市场的私人消费需求将稳步提升,二、三线城市甚至城乡市场有望成为新能源乘用车的重要增量市场。
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私人消费规模快速提升,私人消费比例接近78%,各省的私人购买积极性差距不断缩小。河南的新能源乘用车私人购买积极性升至第一,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的私人购买积极性紧跟其后,均超过85%。另外,海南、甘肃、四川、天津、西藏的新能源乘用车私人积极性增量超过5%,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增长势头强劲。由于公共领域电动化政策加强,部分新能源乘用车用于出租、租赁,导致部分省份的私人购买比例略有降低。贵州、青海、吉林的私人购买积极性相对较低,可以进一步引导并提升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购买积极性。
■ 市场容量指标整体分析
利用熵权法获得市场容量指标的4个二级指标(民用汽车千人保有量、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私人购买积极性)权重,计算得到31个省级行政区(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场容量指标。
2022年,西藏、甘肃、黑龙江、江西、新疆、湖南的市场容量指标高,新能源汽车市场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可以分车型、分区域的加大新能源商用车和乘用车的推广力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积极性。由于民用汽车保有量大、新能源渗透率高、私人购买积极高,江苏、海南、广东、天津、上海、北京、浙江的市场容量指标较低,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对饱和。另外,受2022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大幅提升影响,广西、安徽、湖北、广东等省份市场容量指标有小幅下降。
未来西北、东北、中部、西南地区都具备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将成为下阶段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开拓市场,需要借鉴已有的政策、基础设施等发展经验,加快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及应用。一线特大城市及东部沿海省份的新能源市场已形成产品与消费的良好互动,需要保持高速发展的势态。
四、市场产业配套指标分析
区域产业配套特征主要包括区域内产业政策种类、典型政策数量、产业聚集程度和充电基础设施。通过对标量化不同地区的政府产业激励政策、新能源汽车整车工厂聚集度及公共充电桩数量,分析不同地区的产业配套水平。
■ 产业政策种类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指出,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2022年5月,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2022年5月,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202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汽车“品牌向上”系列活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2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有省份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经济恢复提振、加大汽车消费等政策,有力地推动着新能源汽车产业与市场的发展。
2022年1月,10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为“十四五”时期,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供目标指引。大部分省份积极出台关于规划目标、加快建设、给予补贴等基础设施政策,积极推动充换电、加氢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及布局。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支持开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示范。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指导,各省份出台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多项政策,进一步明确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化,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引导用户侧可调负荷资源、储能、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充分激发和释放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10个省份出台政策来完善电价机制、支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广东、内蒙古、河北、青海、安徽出台储能发展政策,推动电池技术和储能技术的发展,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建设。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新能源车等,推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港站枢纽规划建设充换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在港区、场区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15个省份发布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25个省份发布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方案,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发展绿色货运,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深入推进物流领域节能减排,加强货运车辆适用的充电桩、加氢站等配套布局建设,加快新能源货运车辆在现代物流特别是城市配送领域应用。各省份积极出台促进物流业发展、降低物流运输成本的相关政策,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货运车辆替代燃油货车力度,加快绿色物流发展。
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汽车出口达到311.1万辆,同比增长54.4%,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67.9万辆,同比增长1.2倍。内蒙古、河北、广西、浙江、安徽出台关于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拓宽出口运输渠道,推动重点车企拓展国际化布局,助推新能源汽车加快走向国际市场,形成出口规模优势。
从扶持政策种类来看,2022年全国各省出台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及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汽车消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节能减排的支持政策。大部分省份出台激励政策的种类大幅增加,特别是对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重视度明显提升。其中,广东、安徽推出的激励政策种类最多,上海、北京、内蒙古、山西等省份也积极出台激励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和消费市场。黑龙江、新疆、西藏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较少,有待结合地区特征,加快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出台及落地。
■ 典型政策数量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市场激励政策中,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及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产业发展规划、汽车消费、停车及通行优惠的典型政策,能够提升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购买意愿,完善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
2022年,全国各省关于汽车消费、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政策明显增加。所有省份都出台了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进行补贴,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除西藏之外,其余省份通过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能源发展规划等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进行发展规划,支持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的建设。另外,众多省份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补贴政策,对公交、出租、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换电重卡等领域给予补贴奖励,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占比。大部分省份出台了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政策,加大力度建设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完善居民区、公路沿线、交通枢纽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用电优惠及补贴奖励。10个省份给予新能源汽车路权通行、停车、过路过桥等适度优先权或者优惠。
2022年,重庆、河南出台的典型政策数量增幅较大,典型政策数量最多。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川渝地区、海南等众多省份的典型政策数量保持高水平。山西、云南、内蒙古、甘肃、宁夏、辽宁等省份结合区域资源,积极推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青海、黑龙江、新疆、西藏等西部、东北地区的典型政策相对较少,未来可以借鉴优势区域的政策经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市场发展。
■ 产业聚集程度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得益于传统汽车聚集区的产业配套完善、供应链完整、工业基础好、人才聚集等优势,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与传统汽车聚集区类似,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部、川渝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聚集程度一直优势明显,且增长势头强劲。2022年,新能源汽车整车工厂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沿海省市;湖北、安徽、重庆、四川、河北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数量亦较多。受限于地理位置、市场空间、产业配套等因素,西北地区的新能源产业布局较少,青海、西藏尚无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
随着造车新势力与跨界力量不断进入,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纷纷发力,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燃油车企业加速电动化产能转型,一汽、东风、北汽、广汽、上汽、长安等国企、央企,主要是依托于传统汽车工厂布局进行改造升级。优势新能源企业加速扩产,比亚迪、吉利等企业在全国拥有相当数量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基地。蔚来、理想、小鹏等新势力企业通过自建或合建工厂,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特斯拉、大众、斯堪尼亚等外资企业优先于长三角地区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在长三角、珠三角逐渐形成以整车企业带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受疫情影响,供应链安全的重要性凸显,围绕整车企业正在加速形成本地化供应链,可能会形成一些新的产业集聚,为新区域提供了后发的机遇。另外,很多省份同时存在新能源汽车产能利用率不高和优势企业产能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强地方战略和企业规划的融合良好互动。
■ 充电基础设施
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能够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增长和产业快速发展。在政府政策支持和企业积极投入下,全国各省市均加快建设充电换电基础设施。根据充电联盟统计,截至2022年1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为521.0万台,同比增加99.1%,桩车增量比为1:2.7,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其中,2022年公共充电桩保有量179.7万台,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5.4万台。
2022年,广东的公共充电桩数量增长十分突出,以明显优势稳居全国第一,同比增长111%。广西、云南、贵州的公共充电桩数量增速也比较明显。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湖北、山东、安徽、河南、福建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71.3%。全国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四川、浙江、河北、福建、上海、陕西、湖南、北京等省份,电量流向以公交车和乘用车为主,环卫物流车、出租车等其他类型车辆占比较小。辽宁、黑龙江、甘肃、内蒙古、吉林、新疆、宁夏、青海、西藏等西北地区及东北地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处于落后水平,未来需要形成政府支撑、企业布局、用户需求的合力作用,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为新能源汽车市场提供有力保障。
■ 产业配套指标整体分析
利用熵权法获得产业配套指标的4个二级指标(产业政策种类、典型政策数量、产业聚集程度、充电基础设施)权重,计算得到31个省级行政区(自治区、直辖市)的产业配套指标。
2022年,各省份均从激励政策出台、新能源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配套上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市场发展。2022年,广东、山东、山西、辽宁的产业配套指标增长明显,广东的产业配套指标以明显优势保持全国第一。由于其他省份对新能源产业重视度不断提升,上海、北京、海南、重庆、福建、吉林等传统优势区域的产业配套指标相对有所降低。从区域来看,得益于政策支持体系完善、产业聚集度高、基础设施完善,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中部的产业配套指标优势较大。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西北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较弱,需要根据地区特征,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政策、产业配套以及基础设施的投入。
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巨大,但是企业竞争异常激烈,市场分化正在不断加剧。同时,各省份也在新能源汽车赛道展开激烈角逐,积极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各省份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过程中,需要避免盲目跟风和无序竞争,综合自身资源及周边优势,进行错位发展和分工协作,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将有限的产业和资源发挥出最大效应。
五、营销售后指标分析
完善的汽车经销商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点将提升消费者购车和用车体验,加快汽车产品推广,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对比各省市的经销商数量和售后服务网点数量,可以有效反映出各区域的营销售后水平。
■ 经销商数量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22年,受疫情影响导致经销商店面关闭、客流量减少、店端流动资金压力较大,汽车经销商经历了多年未有的生存挑战;购置税减半政策出台后,有效刺激消费市场增长,缓解了经销商的经营压力。2022年全年的汽车经销商亏损面较2021年有所增加。
2022年,广东是全国汽车经销商数量最多的省份,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四川的经销商数量紧随其后,明显高于其他省市。江苏、浙江、重庆的经销商数量增长明显,但增速放缓。湖南、四川、广东、广西、贵州、湖北及西北地区的经销商数量略有降低。从区域来看,东部及中部地区的营销网络较为完善。受限于市场需求较小,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的经销商数量普遍处于较低水平,营销网络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 售后服务网点数量
根据2022年中国汽车售后服务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新能源车的故障较为集中以及维修、保养频率低,大部分新能源客户对售后服务的满意度较高;但是,新能源品牌在服务网点、事故维修费用高、人员素质、服务品质等方面参差不齐,尚未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新能源客户对维修站的规范性、便捷性服务满意度低于燃油车客户。
2022年,广东的售后服务网点数量首次超过山东成为第一,江苏与山东的差距不断缩小。各省售后服务网点数量均有增长但增速放缓,福建、广东、江苏、山东的增量较大。从区域来看,广东、山东、江苏、河南、浙江、河北、四川等东部沿海、中部地区的售后服务网点数量明显高于其他省份。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等西北地区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 营销售后指标整体分析
利用熵权法获得营销售后指标的2个二级指标(汽车经销商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点)权重,计算得到31个省级行政区(自治区、直辖市)的营销售后指标。
2022年,广东以明显优势保持第一,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四川、河北的营销售后指标紧跟其后。大部分省份的营销售后指标有所提升,以福建、浙江、江苏的增速较为明显。四川、湖南、贵州的营销售后体系处于稳步发展的状态,其营销售后指标略有降低。从区域来看,得益于活跃的汽车消费市场对经销商及售后服务网络的激励,东部沿海、中部地区的营销售后网络相对更加完善。宁夏、海南、青海、西藏的营销售后网络与其它省份有较大的差距,有待加强新能源汽车营销售后市场的培育。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逐步发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新能源汽车后市场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新科技、新场景不断发展,正在带动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市场的快速迭代和更新。国家也出台关于充换电基础设施、汽车维修、汽车用品等政策促进汽车后市场规范化发展。目前汽车后市场发展仍处于蓝海阶段,市场潜力巨大,未来有待成熟化、规模化演进。营销售后网络成熟的区域可以不断提升营销售后的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向多样化、数字化、个性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营销售后网络尚未成熟的区域可以借助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模式的创新发展,加快对营销售后网络的完善更新。
六、总结
2022年,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政府大量激励政策出台、汽车产业快速布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营销售后体系不断完善,全国大部分省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均有所提升。得益于消费特征指标、产业配套指标、营销售后指标的三个指标全国第一,广东以明显优势稳居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全国第一。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紧跟其后,保持消费潜力指数前六。受限于消费特征、产业配套、营销售后的增速放缓影响,吉林、海南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有所下降。从区域来看,东部沿海、中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优势明显,而东北、西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普遍较低,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促消费政策持续支持、产品加快迭代升级、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等因素合力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保持增长势头。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较大的地区,建议继续保持在新能源汽车政策、产业和消费的优势,提升新能源乘用车私人购买积极性,加大新能源商用车的推广力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扩大新能源出口市场,推进汽车及零部件企业、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转型升级,促进与交通、能源、物流的协同发展。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较低的地区,建议结合当地资源、消费水平、交通环境等特点,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定制发展路径,完善补贴类和非补贴类的政策体系,加强公共领域的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面的新能源汽车服务体系,结合区位特点适宜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